和秦始皇一起造反第184节(2 / 2)
再比如籍律,若是规定黔首只能做农民,那黔首不种地就是违法的,即便是黔首没有自己的土地了,因为他是农籍,所以他也必须缴纳粮食;可若只是规定黔首不能从事危害社会的工作,那黔首失去了土地之后还可以选择做工人、做商贾。
规定不能做什么,可比规定只能做什么要自由太多了。
而且这种简化也极大程度上简化了黔首记住律法的难度。
毕竟“偷盗者罪”可比“偷一钱者……群盗者……”那加起来好几百条和偷盗有关的秦律好记多了。黔首只需要记住偷盗是违法的,而不需要再管到底违背了哪条法律。
只是尉缭是典型崇尚重刑的兵法家,他尽管知道这样做方便了黔首,可还是觉得不合适。
从来只有越修越多的法律,何曾有过越修越少的法律呢?
尉缭摇了摇头,却也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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