路过晴蜓(1 / 2)
一辈子最困难的事,就是彻底的快乐。
十八岁的时候,我爱上一个小号手,我父亲曾经警告过我,说他会让我死得又痛又快的,但是,我并没有听话。他和他的乐队,过的是真正醉生梦死的生活。
现实真会教育人,它让我知道我们是在过真实的生活不是演戏来的。
于是,我在他喝很多酒的时候,问他,如果你的孩子饿了,你是不是要对他(她)说,baby你不要哭了,爸爸给你来点音乐?
他给我清脆的一记耳光,很厉害地对我说:你滚!
我想那时的我真是个贱人。贱人!
现在我24岁。我不恋爱好多年。
我不知道该把自己叫作女人还是女孩。因此,每一次在说到自己的时候我就用一个模糊不清的称谓--女子。
我是一个非常热爱写字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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