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4章(2 / 2)
它有着纸醉金迷的文化高峰,也有着仓惶南渡的国家耻辱。
宋朝的女性,有着较高的法律地位,也遭受着前所未有的苛刻。
宋朝早期,上承唐代遗风,对女性较为宽容,社会风气较为开放。
宋代婚姻中,财产观念取代了魏晋南北朝以来的门第观念,男女结亲的“门当户对”从阶级逐渐转移到家财。所以无论是未婚女子还是已婚妇女都手握一定的“嫁妆”财产。
女性拥有财产的后果就是在家庭中有了经济地位。同时,宋代商品经济的繁荣也使得女性广泛参与民事活动,参与社会生产,故而地位较高。
劳动决定生产地位嘛。
然而,理学家胡援对此说道:“嫁女必须胜吾家者,胜吾家则女之事人必钦必戒;娶妇必不若吾家者,不若我家则妇之事舅姑必执妇道。”
这
Loading...
内容未加载完成,请尝试【刷新网页】or【设置-关闭小说模式】or【设置-关闭广告屏蔽】~
推荐使用【UC浏览器】or【火狐浏览器】or【百度极速版】打开并收藏网址!
↑返回顶部↑ 章节报错(免登录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