写作杂记(其三)(1 / 1)
昨晚的更新结束之后,我收获的最多的感想都是“还好,不算太刀”“还行不虐”“和阿浔的死比起来我都能接受”“阿浔知道了一定会更痛苦吧”……我想我真的不太懂,确实和生死比起来,都不算无可挽回,可那真的是可以划等号的事情么,它们应该被拿来比较么?难道因为一个人的“死亡”足够悲剧,其他人的悲剧便不是悲剧么?我们为什么先关注的不是受害者本身所承受的遭遇,而是另一个人呢?我很感慨,大概我笔下的描述还不够痛苦,让人无法感同身受,没办法去真正的关注她们(甚至还有人关注的是肉——???那才不是肉)。
就像我写pua的时候,大家会去诟病女主的状态和智商一样。其实卢这段原本就是我想写的元素之一,原型是“北大包丽”事件,文中也出现了呼应的句子。甚至我赋予了卢景州更完美的实施条件,但我不敢细写,因为它太残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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