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百章 首富之怒3!(1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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邓耀荣于2006年9月获委任为高银金融(集团)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,彼亦为高银金融(集团)有限公司薪酬委员会主席及高银金融(集团)有限公司审核委员会成员。

他本身是执业律师,持有香港大学法律学士学位及香港大学法律深造文凭,并取得过香港城市大学法律硕士学位,为香港律师会会员,并为英格兰与威尔斯最高法院律师,以及塔斯曼尼亚最高法院大律师及律师。

除了以上这些身份外,邓耀荣还是寰亚的独立非执行董事跟法务顾问,毕竟影视娱乐公司经常都会涉猎一些法律跟劳务上的纠纷,需要这样的合作。

也正因为林建岳跟邓耀荣是老朋友,认识合作了很多年,他这才在确认了消息后第一时间找上自己的老友,算是给他通风报信吧。

其他人邓耀荣不怕,但李超人就真没办法了,而且这一次的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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