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51(1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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接着就是细数“金莲癖”的罪过了。

第一宗大罪是有违天理。

足者,犹如房子的地基,从没听说过地基越小越好的。地基不稳,房子本身尚且要塌,更何况女子还要承担生儿育女之要责?强求足小,令人费解!上天赐予世人一双天足,“金莲癖”却为了赏玩小脚这一私心肆意鼓动世人将它毁伤,实属有违天理!

第二宗大罪是有违人伦。

“金莲癖”文必夸足小,每每常写“三寸金莲”,以至于民间缠足也一味求小,哪怕掰断女儿趾骨也在所不惜。许多女子垂髫之年便遭分筋错骨之痛,甚至还成了需要靠人抱着走的“抱小姐”,因此陋俗而至残废夭折者不可胜数。

为父者知其女遭难而不止之,为子者知其母受苦而不为母放足,实属为父不慈、为子不孝!

这种天理人伦都不顾的人,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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