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七回(2 / 2)
梁晓枫飞快的抓住了一个重点。
晞晴才是当事人,然而选择对象的其中一个条件竟然是小女儿的不反感,这难道不奇怪吗?
「晞会问问我觉得对方怎么样。」
她多半不会给出反对的意见,除非对方特别不靠谱。
而只要自己不反对,晞晴多数都会点头答应对方的追求。
「但交往过程怎么可能不牵手?」
如果晞晴真的和那么多人交往过,没道理连手也不给人牵啊。
况且,晞晴和自家女儿相处的时候,动作总是很亲密。以常理来说,平时会和女性友人做出牵手、拥抱等行为的女性,在和自己的男朋友相处时,应该也同样会做出这些动作才是。
再说,晞晴对自家大儿子和三儿子也会有勾手的举动不是吗?既然这样,又怎么会发生女儿说的情况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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